使用条款

使用条款

本使用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是东京都福祉局外国人护理人员支援事业(通称“Kaigo Passport Tokyo”)管理事务局(签约方:Adecco Co., Ltd.)制定的条款。 .)((以下简称“公司”)制定本网站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的使用条款。所有注册用户(以下简称“用户”)必须按照本条款使用本服务。

第一条 (适用)

本条款适用于用户与本公司之间有关使用本服务的所有关系。
除本条款外,公司还可以制定使用规则等有关本服务的各种规定(以下简称“个别规定”)。这些单独的规定应构成这些条款的一部分,无论其名称如何。
本条款的规定与前条单项规定相冲突的,以单项规定为准,单项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条 (使用登记)

对于此项服务,希望注册的人将同意这些条款并使用公司指定的方法申请注册,当公司批准该请求时,注册将完成。
如果本公司认定用户注册申请人有下列任何一种原因,本公司可以不批准用户注册申请,且没有义务披露任何理由。

  • 申请利用登记时申报虚假事项的情况
  • 由曾违反本规约的人提出的申请时
  • 其他,本公司判断使用登录不符合时

第3条 (用户ID和密码管理)

用户应自行负责妥善管理其使用本服务的用户ID和密码。
在任何情况下,用户不得将其用户ID和密码转让、出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共享。当用户使用与注册信息相符的用户ID和密码组合登录时,公司认为该用户ID正在被注册用户使用。
对于因第三方使用用户ID和密码而造成的任何损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

第四条 (禁止事项)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进行以下行为。

  • 违反法令或公序良俗的行为
  • 与犯罪行为有关的行为
  • 本服务的内容等,侵犯本服务包含的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行为。
  • 破坏或干扰本公司、其他用户或第三方的服务器或网络功能的行为
  • 将通过本服务获得的信息进行商业利用的行为。
  • 可能妨碍本公司服务运营的行为
  • 未经授权的访问或尝试
  • 收集或存储与其他用户有关的个人信息等的行为
  • 以不正当目的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 对本服务的其他用户或第三方造成不利、损害或不适的行为。
  • 冒充其他用户
  • 未经本公司许可,任何与本服务有关的广告、广告、推销或销售行为
  • 以与不相识的异性相识为目的的行为
  • 与本公司服务相关的,向反社会势力直接或间接提供利益的行为
  • 其他本公司认为不恰当的行为

第五条 (停止提供服务等)

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而无需事先通知用户。

  • 维护或更新与服务相关的计算机系统;
  • 由于地震、雷击、火灾、停电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提供本服务时
  • 计算机或通信线路等因事故而停止时
  • 此外,本公司判断本服务的提供有困难时

对于因本服务的暂停或中断而给用户或第三方造成的任何不利或损害,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六条 (限制使用和取消注册)

如果用户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本公司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限制用户使用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或注销用户的注册。

  • 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 查明登记事项有虚假事实时
  • 对于本公司的联络,在一定期间内没有回复的情况下
  • 此外,本公司判断不适合利用本服务时

对于本公司根据本条的规定所进行的行为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七条 (退会)

用户可以按照本公司规定的退出程序退出本服务。
如果您想取消会员资格,请使用网站查询表。

第八条 (担保的拒绝和免责声明)

公司不接受服务中的任何事实或法律缺陷(与安全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特定用途的适用性、安全性等有关的缺陷、错误、错误、侵犯权利等)。 )不明确或隐含地保证。
对于因本服务给用户造成的任何损害,公司不承担责任,除非该损害是由于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
本公司对用户与其他用户或第三方之间就本服务发生的任何交易、通讯或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服务内容的变更等)

本公司可能会在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更改、添加或取消本服务的内容,用户需接受。

第10条 (利用规约的变更)

在以下情况下,本公司可以不经用户的个别同意而变更本规约。

  • 本规约的变更不违反本服务利用合同的目的,且根据变更的必要性、变更后内容的适当性及其他变更相关情况为合理的。

第11条 (个人信息的处理)

本公司对于通过本服务获取的个人信息,将根据本公司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进行妥善处理。

第12条 (通知或通信)

用户与本公司之间的通知或联络,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法进行。只要用户没有按照本公司另外规定的方式提出变更申请,本公司就认为现在登录的联系方式是有效的,并向该联系方式进行通知或联络,这些在发信时被视为已经到达了用户。

第13条 (权利义务转让的禁止)

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将使用合同的地位或本规章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提供担保。

第14条 (准据法、裁判管辖)

在解释这些条款时,应以日本法律为准据法。
如果有关本服务发生争议,则以本公司总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拥有专属管辖权。